即将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即《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其中涉及到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残疾人申领驾驶证、考试预约等相关规定,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涉及到驾驶证记分标准的修改,所以压根就没有什么新的记分(扣分)标准一说!驾驶证记分标准依然是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来执行。所以,那些说什么“新的交通违法扣分标准”、“新的驾照记分标准”之类的,统统都是谣言!
过期6个月的驾驶证可以补,补最多1天就可以补下来。一般1个小时内就可以补好。驾驶证过期超过一年会被注销。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管理规定》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139号令驾照新规变化:
1、可以“自主报考”。
2、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
3、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4、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5、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6、学习科二、科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
7、青岛试点自学直考,“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
8、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