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1驾照考试总共有三个考试项目,分别是: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即我们常说的科目一考试;场地驾驶考试即科目二考试;道路驾驶又名科目三考试,科目三考试又分为两个科目: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即我们常说的大路考和科目四考试。
二、驾照考试的顺序按照科目一考试、科目二考试、科目三考试依次进行,只有第一个考试项目合格后,才可以进项下一项考试,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如果前一个科目考试不及格,后续科目的考试将不再进行;
三、每个科目考一补一。考试一次,若考试不及格,则需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科一和安全驾驶常识考试可以理解为无限考,科二科三各五次,如五次考试仍不合格,之前考的合格成绩全部都报废,必须重新报名,从科目一重新考试。
2020年报考的驾照并考过科目一的,到2023年对齐考科目一日期后就过期了,如果是没有考科目一的,过期期限要到该考生70周岁后就作废了,按照驾考规定,考生在考过科目一的同时就获得了三年有效期的期限,这是规定考生本次驾考科目考试的最长期限,不然过期没有考完科目的作废该考生本次驾考成绩。
谢悟空!
2020年驾照新规,可扣分将提升至18分?别弄错了,每个记分周期仍然是12分,但有条件的可以减免6分,这个目前只是在征求意见阶段,应该还没实行。不过相信很快会实行的。
根据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通知,2019年12月18日为征求意见结束。
根据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通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考试,考试合格或公安交通机关组织的公益活动可以减免违法扣分,累计减免6分。
1,参加网上学习30分钟以上,考试合格后每次可减免1分。累计不超6分。
2,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现场交法交规及相关知识3小时的,考试合格,每次减免3分。累计不超6分。
3,参加公安交警组织的公益活动1小时以上,每次减免1分,累计不超6分。
如果有以下行为,是不能减免的。
1,本记分周期内,驾驶人有两次以上累积12分的,或两次满分记录的,不予减免。
2,上一记分周期有两次满分记录的,不予减免。
说驾照提高至18分,显然是一种误解。驾照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还是12分,这样的法律规定没有改变。只不过是,可以通过学习或参加相关公益活动来折扣最多6分,这相当于驾照的记分扩展到了18分。应该清楚的是,这不是对每一位驾驶员都成立的,是有一定条件的。同时,还要注意到,这只是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还没有在全国推开。
近期,公安部印发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通知。其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2020年3月1日起,在湖北、广东深圳等地先行试点。
但是,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冒名顶替情形的;
同时,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最为驾驶员把驾驶的注意力过分集中在驾驶证加分上,这是没有必要的,也是不可取的。驾驶最重要的就是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维***律,这样才能保障安全。
驾驶证在当年度记分周期内没有扣分的,是不需要办理年审的。持有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